2022-2024年度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编号:JMCDC采[2022]002号)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工作需要,公开采购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项目,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公司自2022年3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1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我中心提供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盖章密封,资料递交至我中心后勤保障部。
采购项目名称
2022-2023年度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止(服务履行期限为2年) | 人民币20万元 |
(一)如因国家、地方政策变化或成交人车辆产权出现问题或成交人出现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解除)合同且无违约责任。 (二)项目服务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服务履行期限为2年);项目最高预算限价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在有效服务期间项目累计支出金额达到最高预算限价或超出服务有效期限,两条件符合之一,合同则自动终止。 |
采购项目编号
JMCDC采[2022]002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监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涵盖该项目。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四)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须具有合法所有权,证照齐全,外观和内饰美观、整洁、干净、车内无异味。(请提供1.车辆配备情况一览表;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3.车辆图片)。
(六)供应商投入的车型须具备有效的车辆营运证。或供应商与车辆营运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和该单位车辆有效的车辆营运证(提供车辆营运证复印件、合作协议)。
(七)供应商须为熟悉广东省及江门市范围内交通道路的交通运输公司,且承诺拟投入的车辆不受广东省出行交通管制的限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供应商能在广东省内提供5座、7座、9座、12座等车型的车辆及配司机供采购人使用,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能及时响应。鼓励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二)服务方式:日租,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下单,下单时间不固定。
(三)车况要求:
1. 所提供租赁车辆车况良好,安全性能较高,安全带配置合格。
2. 车容好,车身光洁、车厢和座位干净整洁无异味。
3. 出车前,车辆要提前加满油、充好电,做好卫生清洁消毒等需求,要提前落实执行维护车辆制度,做好车辆卫生保洁工作。
4. 所提供车辆必须确保运行正常,包括:所提供车辆必须确保运行正常,包括:车身漆面完好、引擎运转平顺、灯光齐全、转向灵活、制动正常、车窗整洁、玻璃完好、轮胎(含备胎)正常(包括:胎压正常,无明显老化、残缺或严重磨损痕迹)等。
5. 节能电车需自行解决充电设施。
(四)车辆手续要求:
1. 所提供车辆必须手续合法,无未处理的事故记录,且证件(包括: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保险费、环保标识等)齐全有效。
2. 所提供车辆按时依法进行年审检测。
3. 车辆税费要求。所提供车辆须按时交纳相关税费,包括:车船税、司乘险、车辆全险(全部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和乘客人员意外事故险,每座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等(请提供车辆配备情况一览表对应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五)服务人员要求:
1. 政治思想合格,职业道德良好,作风正派,有优秀的服务精神,服务态度端正,无犯罪记录。
2. 司机安排5名或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相应车型驾龄不低于5年(请提供司机配备情况一览表及司机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
3. 司机应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丰富的运营及应对路面突发事件经验。
4. 司机应熟悉交通道路,熟练使用手机实时导航功能,熟悉车辆日常检查工作。
5. 专职管理人员安排2名或以上,负责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管理工作(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6. 专职管理人员、司机与采购人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均由成交人自行管理,但在车辆服务期间,专职管理人员、司机应当听从采购人对车辆的调试指挥。
(六)成交人对车辆服务期间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六.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据实结算。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一)单次结算。
(二)在每次完成工作量后,成交人凭用车结算单、发票、以及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合同;
2. 成交人开具的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3. 用车结算单(申请部门代表签名、成交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七. 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详细评分方法见附件2)。
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3月10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1栋一楼后勤保障部(2)室)。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16日下午17点30分。
九.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人:李女士 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88502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
监察室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50-32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