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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连续四年获“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1-03-07 09:25:19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我中心荣获2010年度“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模范单位称号,中心除四害专业队队长陈火华、副队长朱宇平两位同志荣获爱国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这是我中心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连续四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模范单位称号!

2010年,我中心领导班子加大除四害专业队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病媒生物防控技术优势,全面履行政府赋予除四害工作职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响品牌。全年共出动消杀队员4100多人次,及时处理群众投诉72次,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对鼠、苍蝇、成蚊、蟑螂进行监测、统计,掌握我市病媒生物种群、消长规律,控制四害密度,保持了连续9年无登革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发生,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力量。

近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出《关于表彰2010年度城乡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通报》指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城乡爱国卫生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市爱卫会决定对在 2010 年度城乡爱国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39 个单位和 80 名个人等进行通报表彰。我中心荣获2010年度“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模范单位称号,中心除四害专业队队长陈火华、副队长朱宇平两位同志荣获爱国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1年,我中心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责,落实除四害工作措施,为建设宜业宜居城市、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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