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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开展社会治安治理宣传月活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8-04-16 08:59:52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社会治安治理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执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社会治安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央和省综治委关于在3月份开展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要求以及市综委《2008年江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市委宣传部和市综治办决定联合在320419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动综治各项措施在我中心的落实,为搞好这次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有关活动方案:

一、开展综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

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中心各科室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江门、平安侨乡”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综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认真组织部署为期一月的综治宣传工作,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更好地促进我中心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宣传活动

全中心各科室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要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努力把宣传月活动做活做实。要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舆论氛围。广泛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群众的知晓率。

三、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方针、政策,宣传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建设的坚强决心,宣传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措施。三是宣传各级政法机关、综治部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创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的有效做法。四是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进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宣传基层在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五是宣传严打整治阶段性成果。六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宣传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全中心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政法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过问、亲自抓。保证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并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量上求突破,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标语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2、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3、努力构建和谐江门平安侨乡!

4、依法严厉惩治犯罪  建立良好治安秩序!

5、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增强护法守法观念!

6、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7、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8、全面开展平安社区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坚持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10、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

11、齐抓社会治安  共保一方平安!

12、齐抓共管  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

13、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促进侨乡经济繁荣发展!

14、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15、打防结合  预防为主  群防群治  综合治理!

16、深入开展严打整治  确保侨乡和谐稳定!

17、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继承中华民族美德!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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