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荧光定量PCR仪及配套设备和全自动分杯系统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公告(JMCDC采[2021]001号)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采购荧光定量PCR仪及配套设备和全自动分杯系统及配套设备一批,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公司在2021年01月16日08时00分起至2020年01月18日12时00分止,提供报价文件,递交至我中心后勤保障部。
一.采购人: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JMCDC采[2021]001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荧光定量PCR仪及配套设备和全自动分杯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四.拟采购的货物说明及最高限价。
序号 | 仪器名称 | 采购数量 | 物品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包组1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3 | 台 | 204.1 |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 1 | 台 | ||
生物安全柜 | 2 | 台 | ||
小型桌面离心机 | 3 | 台 | ||
-40℃冷冻冰箱 | 1 | 台 | ||
4℃冷藏冰箱 | 1 | 台 | ||
全自动分杯处理系统 | 2 | 套 | ||
全自动分液系统 | 1 | 套 | ||
包组2 | 96孔核酸提取仪 | 1 | 套 | |
32孔核酸提取仪 | 2 | 套 | 370 | |
-40℃冷冻冰箱 | 5 | 台 | ||
4℃冷藏冰箱 | 5 | 台 | ||
-80℃超低温冰箱 | 1 | 台 |
五.竞标公司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三)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六.项目采购需求:(详情见附件)
七.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单以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及商务、技术评分表为基础拟定,并说明投标方案。
(二)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经市场调研,此次采购项目金额上限为(人民币):包组1为204.1万元,包组2 为370万元,超过上限无效。
(五)为避免入群聚集、减少新冠传染机率,报价文件以邮递方式递交到后勤保障部。
八.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荧光定量PCR仪和全自动分杯处理系统要求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其它产品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九.评审方法:综合评审,择优录取。
十.联系人:严小姐
电 话:0750-3288502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
监察室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50-3288526
附件:1. 项目采购需求.docx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后勤保障部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