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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委托江门电视台播放科普视频项目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5 07:38:56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委托江门电视台播放科普视频项目

(采购编号:JMCDC[2020]021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JMCDC[2020]021

三、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委托江门电视台播放科普视频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5000

  1. 拟采购的项目说明

(一)专题宣传片制作

为加强学生近视等常见病防控宣教影响范围及效果,增加电视参与推送,需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校园新冠肺炎防控及学生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防控公益宣传或播放专题节目。

(二)播放内容


2020121-2021630







(三)播放频率

公益广告由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每天在江门电视台《新闻共同睇》后播出30秒公益广告,分别为首播18:30,重播次日07:00,播出形式如下:

播出时间:2020121日——2021630日(合计212天)

频道

秒数

播出时间

次数

公共频道《新闻共同睇》后

30

首播18:30

212

重播07:00

212

总次数



424

  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

(一)本项目需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校园新冠肺炎防控及学生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防控公益宣传或播放专题节目

(二)开发针对不同人群的短视频、动画和案例为主的宣传教育材料并推广使用。

(三)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宣传教育信息。

(四)江门广播电视台为江门地区主流媒体代表,是党和政府的新闻宣传机构和广播电视新闻单位,负责广播电视宣传、事业规划建设等工作,是我市的主流媒体。

  1. 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1.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江门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178

  1. 本公示期限自202012月5日8时 至 2020 12月10日17时止。

  2.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

(三)联系人:黄进宝

(四)联系电话:0750-3288502

(五)传真:0750-3288579 

(六)邮编:5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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