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JMCDC采[2020]019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JMCDC采[2020]019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2021年江门广播电视台公益广告制作及发布宣传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000元
五、 拟采购的项目说明
(一)短视频制作
委托江门广播电视台就疾病防控主题进行短视频创作,以广告形式在多平台播放。视频主题包括:预防新冠肺炎、控烟、诺如、预防登革热等。视频长度不超过30秒/条,合计4个。
(二)多平台发布
江门市广播电视台拥有两大广播频率、三大自办电视频道和“两微一端一网”组成的全媒体宣传平台。其中,电视覆盖整个五邑以及珠三角地区,影响超过2000万人口。2016年底,电视台又与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合作,三套电视节目接入天翼宽带网络,新增400万本地IPTV用户,覆盖用户大大提高,整体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江门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活跃粉丝超过30万。根据人民网、泽传媒连续两年的监测报告显示,江门广播电视台主微信影响力居全国城市台第二位、广东省城市台第一位。
1、电视平台
为配合做好宣传工作,以上广告将安排在江门广电全平台发布,具体如下:
频道 | 秒数 | 播出时段 | 频次 |
公共频道 | 30秒内 | 13:00-18:00 | 1次/天 |
18:00-21:00 (新闻时间除外) | 1次/天 |
注:每条视频安排播出1个月(按30天计算),4个广告合计播出120天,共240次。
2、江门电台
频道 | 秒数 | 播出时段 | 频次 |
FM100.2 | 30秒内 | 7:00-23:00 | 2次/天 |
FM93.3 | 30秒内 | 7:00-23:00 | 2次/天 |
注:每条音频安排播出1个月(按30天计算),4个广告合计播出120天,共480次。
3、新媒体发布
根据4个主题内容的宣传期:①新冠肺炎预防宣传集中在1-2月(春节前)、②4月7日世界无烟日、③诺如病毒高发期是每年的10-11月期间(流感高发期每年11-12月或1-2月期间)、④登革热高峰期为每年的7-9月期间,对应每一个主题分别在“江门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条推文(带视频)。同时,短视频同步在“江门广播电视台”、“江门红人馆”抖音号上发布。
4、电梯电子屏发布
在蓬江区、江海区及新会区等城区主要社区楼宇电梯内投放电子屏投放以上4个视频。共播出28天(即每个视频投放7天),每次投放的电梯总台数不少于120台。(此为初步方案,以实际为准,具体播出安排可视具体情况在总天数、总屏数不变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
(一)本项目需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公益宣传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
(二)开发针对不同人群的短视频、动画和案例为主的宣传教育材料并推广使用。
(三)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宣传教育信息。
(四)江门广播电视台为江门地区主流媒体代表,是党和政府的新闻宣传机构和广播电视新闻单位,负责广播电视宣传、事业规划建设等工作,是我市的主流媒体。
七、 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八、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江门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178号
九、 本公示期限自2020年11月25日16时 至 2020 年11月30日16时止。
十、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
(三)联系人:黄进宝
(四)联系电话:0750-3288502
(五)传真:0750-3288579
(六)邮编:5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