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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公用品定点采购项目(JMCDC采[2020]013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22 09:31:21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用品定点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公司在202010220800分起至202010261700分止,提供报价文件,递交至我中心后勤保障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JMCDC[2020]013

2、项目名称: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用品定点采购3、服务时间:2020111日至20211231

4、项目金额:服务期拟定采购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如服务期内采购金额超过壹拾捌万元,按实际采购数量另行结算。本次的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人工、材料、工具、运输、税金、地方性政策收费等一切费用。

二、项目采购要求:

1、投标价应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并提供税务发票,如有特殊情况应予以说明。

2、产品的包装必须按行业通用标准包装,并有详细包装说明(报价时按最小包装报价)。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列明销售网点的地点及分布情况。

4、投标人须对交货时间和其保证措施进行说明,接到采购人的需求通知后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上述交货时间为最低标准,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交货时间响应承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响应能力做出评价。

5、提交货物时,中标人应在送货单上注明所供货物的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

6、采购人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和合同有关约定对中标人提交的货物进行验收。

7、在供货有效期内,厂家或市场价格的调整幅度不超过原价10%的,执行原供货价格;厂家或市场价格的调整幅度超过原价10%的,中标人以书面申请将调整内容向采购人报告,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收到书面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作出认定,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按确认价格供货。

8、办公用品供应商的选择,由采购人根据各家投标和质量,综合考虑选定。投标时提供的投报货物一览表中的货物单价,是结算单价,采购数量由采购人决定。

三、投标人必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

4、必须在江门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备选供应商,在江门城区内设有固定经营场所。

5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违约责任

供应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视为违约,发现一次赔付采购人1000元违约金:

1、不接受采购人的监管。

2、不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情况。

3、提供不合格货物。

4、不按时提供发票。

5、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服务评审,综合评分80分(不包括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

五、服务终止

1、超过服务期限,服务自动终止。

2、季度评分不合格,次月加评一次,如果依然不合格,可以终止服务。

六、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以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为基础拟定,并说明投标方案。(报价项目详细见附件2,服务期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附件2项目)

2、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详细评分方法见附件1)。

八、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0-3288543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

监察室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50-3288526

附件1:商务、技术评分表.docx

附件2:清单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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