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10 08:57:10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有关招聘工作规定、制度,现就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
  1.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2.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3.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本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2年中在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日期:2020年6月17日至18日,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报名地点: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3室(江门市星河路10号)。
  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已填妥的报名登记表(可现场索取或提前网上下载);
  2.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3.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批文或依据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前获得学历学位的,方可入职。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三)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在受理报名期间,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试事宜。

五、考试
  招聘采取直接面试形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为零的,该岗位暂停招聘。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若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则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六、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彭小姐,0750-3288523。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