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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江门市卫生系统医学科研立项的通知

来源:http://wsj.jiangmen.gov.cn/news_show1.asp?id=4029 发布日期:2008-01-11 14:08:54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江卫〔2008〕26号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8年度江门市卫生系统医学科研立项的申报工作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部门
  根据我局《关于委托江门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开展江门市卫生系统科研立项项目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江卫办〔2005〕143号)要求,我市卫生系统医学科研立项的申报受理、评审和中期评估等工作移交江门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2008年科研立项项目由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向江门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卫生监督所内)申报,不受理个人名义的立项申报。
  江门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地址:江门市天福路12号;联系人:卢关平;联系电话:3907866;邮编:529000。
    二、报送材料
  (一)《江门市医学卫生科学技术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式样见附件1),用A4纸打印(包括文字等均需打印,不能手写),要求各项内容必须填写。
  (二)广东省医学情报所查新报告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为原件),各附于《立项申请书》的最后一页。
  (三)《2008年度江门市卫生系统医学科研立项一览表》一式两份(式样见附件2),必须由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填报并盖章,并附上软盘一式一份(用Excel表格制作),其中“所属学科”是指立项项目所属的临床学科,要求划分至二级学科,如“呼吸内科”、“泌尿外科”等;“起止日期”统一从2008年4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四)有关药物制剂研究和其他涉及充填材料、植入器械的课题须在《立项申请书》后附上相关制剂、材料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文书。
(五)相关表格可于“江门卫生信息网”上下载。
    三、截止日期:2008年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江门市医学卫生科学技术研究立项申请书
   2、2008年度江门市卫生系统医学科研立项一览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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