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
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粤卫办函〔2008〕3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和课题申报名额做好2009年度的课题申报工作,并于
(一)《200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网上下载)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申请书》(网上下载)一式五份,每份《申请书》装订成一册;
(三)《查新检索委托单》和《技术咨询简易合同》各一份,要求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并装订成一册。
二、根据省卫生厅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副高(含副高)以下技术职称,在研课题不得超过两项,且近三年承担的课题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面上基金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副高职称人员,青年基金负责人必须是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各单位上报的立项申请资料,须经我局初步审核后,再通知同意申报的单位自行向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汇出课题查新评审费和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届时各单位需将已交纳的评审费发票或银行划帐复印件报我局医教科。
四、因单位名称变更无单位代码的,请于
五、相关表格和申请书请自行于“广东省医药卫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medste.gd.cn。
附件:江门市2009年度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名额分配表
( 请点击下载该文件)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张灵,电话:3527184,e-mail:chenyu075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