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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门市托幼机构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8-04-30 11:04:33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各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直、蓬江区、江海区各托幼机构:

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是全球性传染病,近年在全世界的流行呈逐渐上升趋势,EV71病毒除可引起手足口病外,还可引起无菌性脑膜炎、脑膜脑炎以及脊髓灰质炎样麻痹等多种严重疾病。近期,安徽省阜阳市报告了1500多例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其中20例死亡。尽管我省近年来有关病毒监测没有发现异常,但由于病例以5岁以下儿童为主,各托幼机构需加强防控工作。

为指导我市托幼机构对肠道病毒感染疾病的防控工作,提高相关单位的防控意识和防控水平,特印发《江门市托幼机构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防控工作指引》,以指导各单位开展防控工作,如发生疫情,请各单位及时报告。

江门市疾控中心疫情报告电话:32885373288536

 

 

附件:江门市托幼机构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防控工作指引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江门市托幼机构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防控工作指引

 

肠道病毒EV71是人肠道病毒的一种,常引起儿童手足口病(主要表现为口腔溃疡、手掌、足底、臀部出现皮疹,以疱疹为主,部分患儿有发热)和病毒性咽峡炎,重症患儿可出现肺水肿、脑炎等,统称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该病4~9月份高发,常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其在5岁以下婴幼儿多发,可在托幼机构广泛传播,造成暴发流行。为加强托幼机构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指引。

一、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传播特点

(一)传染源:病人和隐性感染者是该病的主要传染源。

(二)传播途径:人群密切接触是重要的传播方式,儿童通过接触被病毒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以及床上用品、内衣等引起感染;患者咽喉分泌物及唾液中的病毒可通过空气(飞沫)传播,故与生病的患儿近距离接触可造成感染;饮用或食入被病毒污染的水、食物,也可发生感染。

(三)潜伏期:27天。

二、托幼机构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一)加强晨检,如果发现发烧、口部溃疡及手掌、足底出疱疹等症状的患病儿童,要立即隔离治疗。患儿应在家中休息。

(二)发现病例要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要及时对患病儿童隔离治疗直至症状消失为止,未痊愈者不得回托幼单位。

(四)平时要做好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教室和寝室等活动场所通风换气。发生疫情后,要对教室、寝室、活动室等场所进行全面的空气消毒,对桌椅、门窗、门把手、水龙头、地面等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对患儿使用过的食具及时进行煮沸消毒,不便进行煮沸消毒的被服、玩具、书籍等物品可通过日光照晒消毒;患儿的排泄物可使用高锰酸钾和漂白粉等进行消毒。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使家长和幼儿知道预防该病的关键措施是“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

(六)密切接触者,包括一起玩耍的学生和检查过病人的保育员、教师等,要在与患儿接触后及时消毒双手,如发现保育员、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发热伴皮疹的,应立即暂停工作,及时就诊。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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