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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〇〇七年江门市传染病疫情漏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调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7-09-04 16:21:11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关于开展二〇〇七年江门市传染病疫情漏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调查的通知

 

各市、区疾控中心,江门市直、蓬江区、江海区各医疗机构:

为了解我市传染病报告质量和全市开展霍乱等传染病工作现况,摸清各市、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霍乱等部分传染病及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粤卫〔200562)和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07年广东省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粤疾控〔2007163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定于200710月在我市各市、区开展传染病漏报调查,同时对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霍乱、狂犬病、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调查方法

采用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调查等方法。

三、检查对象

市直、蓬江区、江海区各医疗机构;各市、区疾控中心;选择各市、新会区1家县级医院和1家乡镇卫生院。

四、检查时间与要求

请各市、区疾控中心,市直、蓬江区、江海区各医疗机构根据附表相关内容进行自查,于2007930日前将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我中心流行病科。我中心将于10月中旬对市直、蓬江区、江海区医疗机构进行调查。11月份对各市、新会区进行调查,具体调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调查结果反馈

调查结果将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江门市卫生局并反馈各市、区卫生局和受检单位。

联系人:陈茂余、杨玉芳

联系电话:3288537

传真电话:3288525

电子邮箱:jmwsfy@pub.jiangmen.g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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