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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肝吸虫病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7-06-01 16:29:34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江疾控〔2007122

市直、蓬江区、江海区各有关单位:

肝吸虫病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习惯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食“鱼生”、“虾生”,由此而出现的食物源性寄生虫感染大幅度增加。经对江门部分地区同一人群的寄生虫病分布调查,1989年肝吸虫感染率只有4.19%;而2002年则上升至27.11%2004年对江门市区的调查显示:机关干部肝吸虫感染率为20.62%、企业职工为18.65%、公司职员为12.95%,平均感染率为16.30%,按流行程度列为重度感染人群。预防和控制肝吸虫病是社会问题,是关系到提高人民健康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事。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门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江府办[2006]33号)和江门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江门市肝吸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20062010年)及防治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江卫办[2006]142号)要求,为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为全面推进我市的肝吸虫病防治工作,实现肝吸虫病防治规划的目标,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提高市民的身体健康水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在市直、蓬江区、江海区各单位的干部职工中开展肝吸虫病检查工作,检查方法:①粪便虫卵检测;②肝吸虫抗体测定。检查收费执行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64号)规定,每人收费30元,请贵单位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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