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采购流程,提高项目采购效率,加强项目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我中心现公开选取2021-2022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编号:JMCDC采[2021]002号)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服务年限:
(一)通过遴选的方式确定具备资格、满足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我中心提供货物、服务、工程类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以及采购咨询、培训、项目前期论证等相关专业服务。
(二)服务年限:自签订合同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竞投公司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开展采购代理业务的响应资格。
(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在江门市区设立办公点。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五)竞投公司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六)信誉良好,2018-2020年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投资料组成(重要评审部分):
(一)封面(要求注明竞投项目名称、竞投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
(二)目录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如委托他人竞投,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采购代理业务的响应资格及广东省备案证明资料。
(七)江门市区办公点证明材料。
(八)招标代理机构简介及相关资格、资质、荣誉。
(九)2020年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不少于3个月)。
(十)2018-2020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十一)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人员配备的证明材料;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情况介绍。
(十三)其他资料(可酌情提供,如企业文化、专家库情况、服务承诺、用户评价、代理费用、获奖情况等)。
(备注:上述资料全部采用A4纸规格,按以上顺序编排页码后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所有资料必须盖公章,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五、评审方法:
(一)提交竞投文件不能满足遴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
(二)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业绩情况综合评审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三)确定三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我中心的服务机构,另选一家为备选机构。
六、竞投资料编写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当对竞投资料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资料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二)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提供资质要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必须对竞投资料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如果因为投标人竞投资料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资质要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人应编制竞投资料的数量为5份,竞投资料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资料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六)竞投资料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0-3288502
(二)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
(三)监察室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50-3288526
九、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后勤保障部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