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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中国江门卫生防疫60周年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2-05-09 11:27:34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件

 

江疾控〔2012105

 

关于印发《新中国江门卫生防疫60周年

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为积极响应广东建设“文化强省”号召,贯彻汪洋书记调研江门时重要讲话精神,展示疾控工作的成就,推进疾控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打造疾控特色的文化品牌,提高中心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凝聚力和荣誉感,中心决定在

2012年“七一”前后开展新中国江门卫生防疫6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新中国江门卫生防疫60周年纪念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中国江门卫生防疫6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根据2012年中心党政领导第九次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新中国江门卫生防疫60周年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24月—8

三、活动内容

成立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寻访原防疫站旧址、征集历史资料、召开退休老领导座谈会、举办历史资料捐赠仪式(向捐赠者发放荣誉证书)、制作纪念画册、设计和布置展览陈列室、召开60周年纪念大会活动。

四、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成立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该项工作另外发文,详见江疾控[2012]104号。

(二)寻访原防疫站旧址。

由中心党支部牵头,围绕主题纪念活动开展寻访原防疫站旧址活动。(完成时限:418日前

责任部门及参加人员:中心领导、老领导、办公室、信息科。

(三)征集历史资料。

1、由办公室组织牵头草拟《征集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历史资料的通知》并下发到各市(区)疾控中心、各科室及退休人员。(完成时限:320前完成)

2、各部门、各单位、个人所捐赠或托管的历史资料,包括文字、声像、图片、实物统一由办公室登记接收,并根据捐赠或托管情况签订“移交记录清单”及“协议”,接收的历史资料存放于中心档案室保管,信息科负责翻拍建立电子文档。(完成时限:61前)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科。

(四)举办座谈会和物品捐赠(托管)接收仪式。

召开老领导座谈会,同时举办历史资料捐赠(托管)接收仪式,现场向捐赠(托管)者颁发荣誉证书。(完成时限:5月中旬)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科、退休员工

(五)制作纪念画册和布置展厅。

1、办公室负责对历史资料的文字材料进行整理甄别,选取有价值内容的资料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信息科作为布展内容。(完成时限:61前)

2、信息科负责展览陈列室的设计布展和制作纪念画册工作。(完成时限:71前)

3、总务科负责安排展览陈列室和配合做好装修布展工作。

4、各业务科室需向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作为布展材料:

1)流防科提供历年来传染病发病率趋势曲线图;计免科提供历年来接种率;除四害专业队提供历年来病媒生物消长曲线图;寄防科提供历年来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史及监测数据,公卫科提供历年地方病防治、食品公共场所监测数据。(完成时限:61

2)艾防科、慢病科、消杀科、学卫科、体检中心、门诊部、微检科、理化科、热带病基地和各科室提供历年来(或该科室成立以来)在业务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成果资料、物品。(完成时限:61

(六)召开60周年纪念大会活动。

召开60周年纪念大会活动。(完成时限:拟7-8月)

责任部门:中心全体人员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中心各科室要将6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精心谋划,提早安排,确定目标,落实责任,认真实施,把系列活动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要广泛动员,积极引导,人人参与。通过认真组织,将较高水平的展览及历史资料展现出来。

(二)统筹兼顾,搞好结合。

各科室、各部门要统筹兼顾,即要高质量完成日常业务工作,又能要积极参与本次纪念系列活动,做到工作活动两促进、两不误。同时要与加快我省创建“文化强省”、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展疾控先进文化等创先争优和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结合开展。

 

 

 

主题词卫生  成立  60周年  纪念  方案  

抄送:市卫生局。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012年4月28印发

校对:陈素芳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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