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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度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零星物料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示 (JMCDC采[2024]008号)

来源: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24-10-18 17:26:02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2024-2026年度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零星物料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在202410210800分起至20241025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盖章密封,递交至我中心后勤保障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JMCDC[2024]008号。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零星物料维修服务项目。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1130日。

(四)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中心大院内办公楼、检验楼、食堂、地下室等所有内外零星维修(非工程类)、物料供应的维修等方面内容。

(五)招三家零星物料维修服务合作商。

(六)项目预算金额及支付方式:

1.项目最高预算限价为人民币¥28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2.支付方式:本项目零星物料维修服务费在服务期内拟定每3个月按实际维修完成数量进行结算。零星物料维修按中心要求制作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出具可结算证明(采购人加盖公章)后,在工作周期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竞投商应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及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合同付款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向采购人申报上季度制作款项。本次的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人工、材料、工具、运输、税金、地方性政策收费等一切费用。

3. 合同期内采购人将不以任何形式支付附加工作酬金。

 二、项目采购服务要求:

(一)竞投商负责中心大楼室内、外的零星物料维修维保服务工作,配合中心其他员工的服务工作,并服从中心领导安排,保证中心正常运行。

(二)竞投商应协助中心主管部门定期对全中心所有的室、内外装修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

(三)竞投商应严格按照中心规章制度管理自己的员工,供应商维修工人在院内严禁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将以法律制裁供应商或个人,一切后果将由竞投商及违法犯罪者个人自行承担后果,与中心无关。由于竞投商的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及人员伤亡的,均有竞投商负责。

(四)竞投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管理在中心所有维修维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定期进行给工人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有安全意识,并且要求个人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如果因个人原因,不愿意办理意外保险者,施工不注意安全或不在上班作业时间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将由竞投商承担。

(五)维修时应做到不擅自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办公室和其他楼的配套设施。凡事要与中心主管部门多沟通,施工方案在得到采购方认可后才能施工。

(六)维修、装饰办公室、公共场所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中心内部的正常工作,零星维修装修、装饰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堆放(清运垃圾所需费用由竞投商负责),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随意堆放。

(七)零配件更换:竞投商在保养期中如发现需要更换零配件,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及报价,经采购人同意后,竞投商才能进行更换。每次更换零配件完毕,竞投商须提供更换零配件报告及提供清单采购人签名确认后进行结算,采购人须在报告上签字确认,双方各留一份。

三、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竞投商对项目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竞投商必须自行到现场察看场地了解项目状况,采购人将予以支持。竞投商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二)竞投商应能在紧急情况时提供24小时服务。对出现故障情况,维修人员应在接到采购人运行故障求助通知后一个小时内赶赴现场抢修;特殊故障应向采购人汇报和商议解决办法。对每次维修进行记录,双方确认备案。

(三)采购人对竞投商每次报修、维修、维护保养和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维修时间、维修质量及服务态度条款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如竞投商存在以下情况:达不到投标承诺和上述要求,故意隐瞒或不反映发现的问题,拖延或不予解决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并由竞投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在协议期间由于竞投商维修保养工作不当或失误,造成物件受损不能正常运行的,竞投商应立即抢修,并承担相应的修复和更换零件的所有费用和相应的责任。

(五)在物品保养工作期间,竞投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采购人有关防火、安全、物业以及文明生产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范提供维修服务,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竞投商对派出的人员有安全管理责任,若发生因公事故应承担所有责任。

(六)合同约定的零星物料维护保养工作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采购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分,如评分不合格,次月加评一次,如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竞投人存在以下违约行为视为违约,发现一次赔付采购人1000元违约金:

(一)不接受采购人的监管。

(二)不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情况。

(三)提供不合格货物。

(四)不按时提供发票。

(五)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服务评审,综合评分80分(不包括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

六、服务终止

满足一下任何一个条款,均可终止服务:

(一) 达到服务期限,服务自动终止。

(二) 维修金额合计达到项目最高预算金额,服务自动终止。

(二)季度评分不合格,次月加评一次,如果依然不合格,可以终止服务。

七、投标文件组成:

(一)报价单以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为基础拟定,并说明投标方案,服务期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零星物料常用耗材报价参考表项目(报价项目详细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证明材料:如同类业绩、组织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质量管理方案等。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封面(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投标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及封条)。封面无说明或说明不明确、没按要求制作都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一式7份(包括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3.投标文件每页内容需加盖响应竞投商公章。

(备注:上述资料全部采用A4纸规格,按以上顺序编排页码后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所有资料必须盖公章,原件备查。)

4.竞投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投商承担。

5.竞投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如果因为竞投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竞投商承担。

7.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竞投人公章。

八、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将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3家为中标供应商(详细评分方法见附件2)。

九、竞投商必备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三)竞投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或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非正常退出承接我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竞投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相关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相关信用信息报告。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严小姐

电 话:0750-3288502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

(二)监察室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8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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